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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实际天数因省而异。以广东省为例,国家98天+省奖励80天,共178天。假期内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1.国务院《女职工劳动...
新产假158天的计算是,女职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一些地方有60天的晚婚晚育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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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
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013年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在深圳实行晚婚、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实行晚育的,女方增加产假15天。 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广东省规定晚育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5天,如果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5天和男方享受10天看护假,深圳的晚育产假又增加15天后,共计163天。 你可以按照医生开的,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这个跟单位好好协商一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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