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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 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是由政府提供的统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较为公平的结论;也是批准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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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伤或非因工伤或生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相关政策和医学科技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综合评价。它是给予受伤员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一方面是政府提供的统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公平结论;也是批准因工伤、因病、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休的科学依据。另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交换因工伤、不同程度造成劳动能力损害的劳动者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的科学依据。劳动者因工伤、不同程度的劳动能力丧失,会有三个后果:一是劳动者可能永远不会再从事任何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再从事原来的正常工作或者的职业,即劳动能力能力鉴定的基本后果,即劳动能力鉴定本能力的丧失。第四个方面的意义是通过劳动能力评估,为工伤或职业病提供政策和标准依据,保护工伤工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没有明确的期限,鉴定期限为60天,可以延长30天。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完整材料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伤情复杂,医疗卫生专业较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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