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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比较难以处理的纠纷,因为其专业性强,患者往往处于弱势一方。患者自己和医院谈判就有一定的不利,在我们长期处理医疗纠纷的实践中,建议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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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医院的过错在哪些方面,这是医院赔偿的基础; 2、确定院方给你们的损失有哪些; 3、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赔偿多少; 4、谈判的心理底线在哪个价位。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的发展和和商业文化的不断进步。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商务谈判也越来越多。为了应对复杂而多变的各种商务谈判活动,为了使商务谈判取得最终的成功,做好商务谈判的准备工作便是尤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将从谈判的背景调查、谈判计划的制定、谈判的组织与管理、这三个主要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关键字:商务谈判,准备首先,谈判的背景调查。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进行正式的商务谈判之前,谈判人员需要对谈判对手有一个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这也就是需要对谈判对手进行大量的调查。调查中主要包括:谈判环境(政治状况、宗教信仰、法律制度、商业做法、社会习俗、财政状况等)的调查、市场环境(国内外市场状况分布情况、消费需求状况、产品竞争状况)的调查、谈判对手(公司背景、资信审查、谈判人员信息)调查、谈判实力(交易对各方的重要性、各方对交易条件的满意程度、市场竞争形势、对商业行情的了解程度、企业的信誉与实力、对谈判的时间因素的反应、谈判人员的策略与技巧)的判定这四个方面。经过周密细致的背景调查之后,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谈判对象所在国家的政治稳定性,经济现状,该国对待跨国公司的态度和管理政策,以及该国与我国的贸易关系。同时我们可以对目标市场关于谈判项目产品的需求情况,销售情况,以及竞争对手的数目、价格、规模等一些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些对于自己了解自我产品的竞争力,寻求谈判对方的弱点都是至关重要的。当然,除了对谈判对手所在地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的调查之外,社会环境的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首先是宗教信仰,它与社会的关系是复杂、微妙而深远,甚至有时会影响整个的谈判过程,因此,在商务谈判中尊重谈判对手的宗教信仰对于谈判的顺利进行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其次是法律制度,谈判人员必须知道对方所在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度,执行情况,以免在发生贸易争端时无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最后,社会文化习俗也是不得不提的。只有充分的了解了谈判对手的文化习俗,才能有效地保证谈判的顺利进行,更不会发生因为文化的差异导致谈判无法顺利进行的不必要冲突。另一方面,在针对于谈判对手的调查中要充分的了解对手的资信情况(他是否有签订合同的合法资格,他的资本,信用和履行能力,以及谈判对手的权限范围和谈判时限)。对手的谈判作风,对手对己方的信任程度,甚至是对手的个人爱好和行为习惯都应有所调查。这些都将有利于己方预测谈判的发展趋势和对方采取的策略,以及制定己方的谈判策略提供重要依据。从而保证谈判能向更有利于己方的态势顺利进行。voidf ction(e,t)),s=0;s实际需求目标=可接受目标=最低目标。第二,确定谈判的议程和进度。就是谈判时间,谈判地点的安排,以及谈判议题的确定。它需要考虑谈判的准备程度,谈判人员的情绪和身体状况,市场形势的紧迫程度,谈判议题的需要等,合理的安排时间。另外,谈判地点的选择对于增强谈判人员的谈判地位和谈判力量也起到了重要的心理暗示作用。针对谈判议题要分清主次逐一列举。第三,确定谈判中的基本策略。谈判桌上风云变幻,任何事情都会发生,而谈判又是有时间限制的,不容许无限期的拖延谈判议程。这就要求我们在谈判之前应对整个谈判过程中双方可能做出的一切行动作正确的估计,并选择相对的策略。当然任何一种估计都可能是错误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谈判过程中,注意对谈判对手的观察和对谈判形势进行分析判断,对原定的对策进行印证和修改,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第四,模拟谈判。模拟谈判是商务谈判前准备工作十分重要的一步。模拟谈判可以使己方主谈人获得实际性经验,取得重大成果;模拟谈判过程是事先控制过程;模拟谈判过程是训练主谈人应变能力的过程,是培养和提高谈判人员素质的理想方法。再者,谈判的组织与管理。谈判的组织包括,(一)谈判队伍的规模。谈判人员应该在4-5人,选择为人正派,可信赖,知识面广的人员组成谈判班子。根据谈判所需专业知识的不同,选择不同的谈判人员。(二)谈判人员的配备。在谈判人员的准备应包括谈判队伍领导人,熟悉贸易、行情的商务人员,知悉有关生产技术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法律人员,以及当语言不同时所需要的翻译等等。谈判队伍应具有较高的整体素质,要善于应战,善于应变,并善于谋求一致,这是确保交易成功的关键。参加商务谈判的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基础知识,并善于综合运用各种知识。一般他说,他们应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熟悉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方面的方针政策,并了解国家关于对外经济贸易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2、必须掌握洽商交易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种商务知识,如商品知识、市场知识、金融知识和运输、保险等方面的知识。3、必须熟悉我国颁布的有关涉外法律、法令与规则,并了解有关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转让和国际运输等方面的法律、惯例以及有关国家的政策措施、法规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知识。4、应当熟练地掌握外语,并能用外语直接洽谈交易。
一、企业借款合同纠纷的定义 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是企业为融资需要向银行或者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因不能按时还款或者到期不能提供担保等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企业借款合同纠纷具有以下这些特点: (一)企业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方多为银行或信用社。 (二)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中原告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目前,许多银行、信用社对借款人逾期拖欠贷款不还的情况,不愿意或不善于及时诉诸法律、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通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方法解决,不仅给收贷带来了困难,而且加大了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难度。 (三)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中无效担保的案件多,借款方主体变更的案件增幅大。 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属违法担保、空头担保及无效抵押等无效担保的占了绝大多数。 (四)被告无力还贷的案件多,案件的执行难度较大。在被告无力还贷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多是一些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或濒临倒闭破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躲债外逃,法院对于这些案件,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或破产措施,一些企业势必倒闭或破产,企业职工难以妥善安置,影响社会稳定。 二、如何处理企业借款合同纠纷 (一)明确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债权人,即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债务人。 (二)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在处理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根据最高院的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比如企业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向向银行贷款进行烟草买卖。 2.不具备借贷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从事借贷业务的借款合同无效。在金融机构内部也有明确的分工,可以从事借贷业务的是其中的一部分机构,其他内设机构和下属部门只有一些行政事务或吸收存款的业务,绝对没有对外进行借贷的业务。 (三)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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