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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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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辞退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金。 2.你是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你应该有其中一份。 3.如果企业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其行为也属违法,如果你单方面有在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在法院除了可以向企业要求付清已拖欠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每月双倍工资的赔偿,即另外要求十五个月的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4.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提出书面的劳动争议仲裁,在其仲裁过程中保留好能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不服仲裁结果,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仲裁受理时间不是60个工作日而是60日。 5.社保未缴你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反映,向其要求督促单位补缴社保,如行政部门不作为,也可向法院起诉。
1,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发放,不得克扣或拖欠或降低员工工资,单位降薪行为违法。 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降低的部分你可以要求补发。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合同严重违反劳动法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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