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如果认为承租人在租赁财产期间造成损害的,能够证明损害事实发生在租赁期间的,可以请求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能证明或...
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这是典型的网络欺诈行为,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这种情况一般公安机关都是按诈骗罪立案的。不过诈骗罪是数额犯,只有“数额较大”的情况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虽然你仅仅是损失了50元,但实际上这类网络犯罪的受害人绝非少数,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如果数额或情节达到刑事追究标准时,同样会追究行为人相应的刑事责任。
首先指出上面几位律师都犯了一个错误:把那个200元当成了盗窃数额。但盗窃案件的涉案数额不是以罪犯的获利认定,而是由专业的价格评估机构做出。虽然案犯卖手机只卖了200元,但这个案件的涉案金额不是200元,是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立案标准的。所以建议你最好向警方了解清楚案件情况后在确定,如果需要可以聘请律师办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2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432人已浏览
7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