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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更改姓名的申请,如果成功受理的话,就等派出所来通知,要在户口本上修改; 2、户口本修改成功之后,用新的名字去办...
公安机关对姓名变更从严掌握,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如你所述情况,你需要本人提出申请,持相关有效证明,如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和一些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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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如遇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须凭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到原签发单位办理变更。如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不予变更。如果当事人想改户籍上的名字可以到管理部门进行更改,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簿、;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户口本上的名字改了合作医疗名字的变更方法: 1、持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本、单位或居委会,辖区派出所证明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更改合作医疗本姓名,并在更改处加盖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章,同时,还要在合作医疗管理网站更改姓名; 2、持上述证件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新的合作医疗本,并且在合作医疗管理网站更改姓名。 需要工作日办理,当天到场就可以办好。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资料,一般来说,是不能更改的: 1、当事人男女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含未成年人在内)、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后,选择其一为常用名,由工作人员把另一个名字添加到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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