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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企业合同备案流程 1、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动合同用工必须使用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建筑一般计税分包劳务如何纳税的规定,建筑劳务分包也属于建筑类,增值税税率按照企业类型分一下几种: 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采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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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公司的税收方式和税率是11%。 小规模搞建筑劳务,营改增后,地税和国税有哪些税种及税率是多少: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 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 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需要。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按万分之三的税率交纳印花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和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经研究,拟定于2010年8月1日起,在我市开展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8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劳务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的劳务企业。 二、自2010年8月1日起,全市新开工工程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施工企业要对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备案。各县市区建设局,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要同时对本辖区内新开工的工程开展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工作。 三、劳务合同备案工作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备案时需提供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按要求填写的劳务分包施工登记表。 四、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 五、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应检查进场施工的劳务企业合同备案情况。 六、工程进行过程中,变更劳务分包队伍或增加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也需按以上要求到行政审批窗口进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七、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副本需存放施工现场备查,各施工现场应建立劳务用工台账档案。 八、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统一使用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8月13日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九、各单位要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做好充分准备。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结合清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务队长管理、劳务企业社会保险金返还等制定相关措施,以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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