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连续缴纳3个月可提取租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使用标准即可取出使用,没有明确的提取时间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就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使用标准即可取出使用,没有明确的提取时间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就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断了几个月,不影响租房提取。除了租房提取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496人已浏览
689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