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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参考土地房屋的面积,当地的税率和地段来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
1、要参考土地房屋的面积,当地的税率和地段来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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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土地住宅面积,确定当地税率和地区应缴税金额。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根据房地产税率:按价格计税:1、2%;按租赁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租赁的居民住宅,房地产税暂时按4%的税率征收)。3、应纳税额的计算:按价格征收年应纳税额=应纳税房地产原值×(1-扣除比例)×1、2%的租赁征收,按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4、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为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公司和个人,按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征收的税金。5、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幅度差异税额,大.中.小城镇和县.建设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6、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2)财税〔2017〕29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针对第一种情况,出租方与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考虑税费,租金中应明确包括相关税费与否,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按税法规定,只能由实际使用人(承租方)承担。这个与房产税不同,房产税是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所以企业与个人在实际操作中要区分情况,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特例,均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纳税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纳税人也只是定义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至于存在土地使用承出租关系的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也就是承租人为纳税人;二、纳税人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免交土地使用税;四、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纳税单位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承租方不再承担其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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