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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出事故的所谓都处理好,仅仅是在赔偿和恢复生产方面的处理,但是对于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事故教训、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程序...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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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出了事故,应由施工单位或者施工者负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工地出了事故由施工单位或施工者负责。 责任划分主要看以下几点: 1、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
施工现场事故一般为连带责任,由发包人、承包法、现场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按事故责任划分。发生施工现场事故时,应首先采取救助措施,抢救事故中受伤人员,同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向单位领导报告,向119求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购买、租赁或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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