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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义务,即使承担了垫付义务,也对肇事者有追偿权利。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
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证驾驶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按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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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撞了人,不管谁负主要责任,不建议垫付医药费。首先,我国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医院不能因为抢救费用问题而拒绝或者延迟抢救病人。也就是说,不用担心医院会因为你没有支付医药费而放弃或者延迟抢救病人。其次我们开车上路都会购买保险,这时候我们所购买的保险应当支付抢救费用了。
撞人了一般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受害方无力支付医药费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也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您可以先垫付,然后保险公司直接赔钱给您,风险是有的项目保险公司不一定认可,这样这个差额只要您自己出了; 有个可行的办法是,让保险公司提供资料清单,伤者提供资料后,请保险公司出具书面的理赔建议,这时您再垫付或要求保险公司直接付款给伤者,这样您就没后顾之忧了; 您也可以不负任何费用,等对方诉讼,根据现行法律,伤者要将您和您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您出庭时,只需出具保单,抗辩说相关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支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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