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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期计算刑事数额怎么规定的

2023-03-28
无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上诉期都是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实践过程中,经常有当庭宣判后超过五日才向当事人送达判决的情形,但是这不影响上诉权的行使,只有收到判决书,才能计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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