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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婚人士可以提供结婚证(结婚证);2、我在当地没有房子;如果有房子,税款可能会更高。3、能够提供2年内累计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社会保障;...
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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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外地人购买房民屋的政策目前成都推出了新的限购措施,对外地户籍人员在成都购买房屋的,进行严重的审查,不允许炒房的出现。《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为切实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本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二、限购令下买房需注意什么一未满18岁禁买商品房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常住”认定标准为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个人和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宅。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堵住投资者钻空子的机会。外国人、外资企业购房则按住建部有关政策严格执行。二三套房难用公积金贷款第2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3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为杜绝各种变相实现3套房贷的可能性,禁止各商业银行发放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禁止发放浮动型住房贷款和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禁止在全额还款前追加贷款。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仍可为2成;首次购房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3成;特别要求第2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第3套及以上房贷的,全面停贷。
保条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担保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担保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且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申请担保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户籍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全额还贷本息的能力。4、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5、具有支付购买的住宅首次购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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