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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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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了食物中毒,首先及时到医院检查身体,并保留相关检验资料。之后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来维权: (1)与该餐馆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2)由此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由此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4)对此造成重大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中的两种罪名——故意杀人罪或者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两种一定的相似之处:1、犯罪主体相似,均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成为本罪主体。但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投放危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在犯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行为,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并希望或放纵这一结果。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犯罪的客观方面。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对象是特定他人的生命权,而危险品物质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和生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岁以下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2岁以下不满14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按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岁以下人员,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项矫正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火灾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10、个人卫生素质差。二、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潜伏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大。 (2)真菌毒素与真菌食品中毒,特点: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物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真菌毒素,一般都是小分子化学物,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较明确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2、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发病快,潜伏期短,多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中毒程度严重,病程长,发病充及死亡率高;季节性和地区性均不明显,中毒食物无特异性;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以检测出有关化学毒物;误食混有强毒的化学物质或食入被有毒化学物污染的食物;临床表现因毒性物质不同而多样化,一般不伴有发热。三、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司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曾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者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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