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变化一:养老金按缴纳年限计发 变化二:个人身份参保有5年过渡期 变化三:农民工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变化四: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纳 “新人”多...
夫妻在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又生育了第二胎,而这个第二胎一胎生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并不违反现行生育政策,这种情况同样可以界定为合法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实施范围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该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注:(1)境内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2)职工是指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即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成为企业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3)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做出规定。《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实施范围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该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注:(1)境内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2)职工是指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即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成为企业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3)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做出规定。《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为此,全国至少有40多个城市出台“限购令”细则。据不完全统计,在已经出台限购限价政策的城市中,至少有合肥、石家庄、长春、贵阳、青岛、厦门、中山等7个城市公布的政策执行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