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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即可。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关于宅基地的过户,必须经过村集体同意转让,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即可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若是已经在不动产机构进行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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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确权纠纷胜诉后,当事人可以持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如果在确权期间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办理诉讼保全措施,法院同意并查封了该房屋的情形下,在确权期间是不能过户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房屋确权期间不能过户。房屋确权期间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确定,房屋的权属是有争议的,而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有权属有争议的房屋是不能进行转让过户的;所以对于确权期间的房屋是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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