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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保证金没收取?

2021-10-01
如果嫌疑犯.被告人在等待审查的时候有以下任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没收一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1、未经有关机关批准离开居住的市.县2、传达时没有及时到达事件3、妨碍证人作证4、毁灭.伪造证据或供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等待审查的嫌疑犯。被告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2)传达时立即发生事件(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破坏。伪造证据或供述。被保释候审的嫌疑.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况,命令嫌疑犯.被告人后悔,再次缴纳保证金.提交保证人或监视居住.被逮捕。嫌疑犯.被告人在等待审查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等待审查结束时,必须退还保证金。《公安部关于保证金等待审查的规定》第11条嫌疑人在保证金等待审查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况,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或全部,区分情况,命令后悔。重新交付保证金。提交保证人,监视居住,委托人民检察院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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