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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用工在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允许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从用工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可以分两个时间段来主张:2009年12月26日-2010年2月10日期间,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则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010年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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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计算方式: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这个问题看起好面熟,好像是同一个人咨询的哈; 首先,你事情仲裁,南充市的哈,你可以到区人劳局申请;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然后,仲裁回通知你们老板; 你们老板接到通知后,估计会很生气,于是就会赶你走,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回家过年了。 过年后就差不多仲裁开庭了。 这个时候:你们老板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 同时,如果他坚持要开除你,就还需要支付你赔偿金,如果他不开除你,那么 你的目的就达到了,回家过年,还正常上班,还得到了双倍工资。 于是,就圆满了。
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是指未签合同应当支付二倍工资期间当月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上海市高院《关于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解答》上高级法民一庭调研指导【2010】34号3、关于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的确定经研究认为,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双倍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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