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概所2000年6月,陈女士经人介绍与美籍华人李先生相识。2001年1月15日,两人到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李先生即返回美国,自此音讯...
妻子与丈夫婚初感情尚可,但在小孩年幼时,丈夫无故离家,至今已六年有余无音讯,无奈的妻子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遂一纸诉状将不负责的丈夫告上法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申请宣告死亡,经过一定期限还是了无音讯,法院或作出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再向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一方无音讯的夫妻一方要办理离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其宣告死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的书面证明,由失踪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应当公告一年,公告期届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1、一方杳无音讯的时间已满2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失踪条件的,应当宣告失踪; 2、然后再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发现对方是被宣告失踪的,应当准予离婚,出具离婚判决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3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