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
可以向该政府部门的同级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安置补助费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它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如被征地的农民放弃统一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收到的征地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非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下面是《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 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监督问责n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精神,省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好征地的各项制度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各地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相关恶性事件
征地纠纷如何解决发生征地纠纷时,一、征地纠纷行政复议可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纠纷的方法。行政复议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跳出某区域,如果对某个省的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满意,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担心在办案过程中某个地方有地方保护的话,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二、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也就是说,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制度。三、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很多诉讼都是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很少,但并非所有手续都要行政诉讼,有时也可以办理民事诉讼手续。例如,关于非法占地面积的行为,从民事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停止侵权,要求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这个协议在签订过程中有恐吓等手段的话,就会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这个协议。综上所述,要动脑筋,不要盯着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的话,应该办理民事诉讼手续。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包括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四、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征地补偿裁定也可以称为征地补偿协调和裁定,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无法协调的,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定,是国家减少征地纠纷解决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协调,一个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提,没有协调的就不能进入裁决。如果在申请协调中遇到两级政府相互推诿的情况下,则应当在协调期满之日向征地批准机关申请裁决,若省内尚无协调裁决办法或协调裁决办法没有规定多长时间协调的,建议在60日后申请裁决。五,征地纠纷听证制度。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地纠纷中拟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权利的制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