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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
1.租房合同是合法合同且没有到期的,房东可以与承租人协商涨房租,但房东不能随便涨房租。房东要是随便涨房租的话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是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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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 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 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双方对房屋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买卖不破租赁解除租赁关系是可以的,“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而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1、以租抵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2、以租抵债不同于“买卖不破租赁”。以租抵债本质系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之债,其性质不同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租赁合同系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买卖不破租赁”的设立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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