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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
群员涉黄,如果该群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主会坐牢,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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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打架跟着但没有开始,是否有责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履行劝阻义务的,不承担责任;否则,将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处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其犯罪分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犯罪集团。由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较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按照集团犯罪的全部犯罪行进行处罚。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要犯罪分子,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应当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1、群里涉黄群主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群主在建群、运用群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时,不能对群里的违法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就等于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多次传播淫秽视频以及信息等不加制止的,由群主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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