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务的担保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之间可以设立担保物权,但需要订立担保合同; (2)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
1、债务的担保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之间可以设立担保物权,但需要订立担保合同; (2)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的担保包括: 1.人的担保。是指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2.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 3.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4.反担保。是指在商品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经济往来中,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务承担有两类: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一)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根据《》第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不管担保人是一个还是多个,只要有约定,就必须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二)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担保法》第十七条可知,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未经审判或者,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也就是说除非因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权人不能行使债权请求权,否则债权人在要求债务人还债之前不能要求保证人还债。(三)担保范围《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由此可知,的担保范围主要依靠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约定,没有约定的默认为法律规定的范围。(四)债权转移后的担保责任债权转移就意味着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的对象发生变化,因此《担保法》作出了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