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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当时的买卖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出卖人无权要回房子。如果当时的买卖是违法的,即买卖合同无效,也要视具体情况,保护...
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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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的买卖问题,拆迁补偿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还要区分情况,更要看到房子的风险。 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继承法》第十九条: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司法解释》第37条: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4、《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不想要安置房,可以进行相关的经济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交换。也就是说,被征收者不想拆除安房时,可以完全选择货币补偿,征收者不能强制要求被征收者选择安房的补偿方式。遇到这种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法律方式维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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