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有下列注意事项: 1.批准逮捕外国籍、无国籍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时限是二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有时需三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因此,一般要求,下级...
有下列注意事项: 1.批准逮捕外国籍、无国籍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时限是二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有时需三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因此,一般要求,下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问:当事人书面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按规定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或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如果没有前去办理,事后,一方以此主张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无效,法院是否受理? 答:法院可以受理。登记或公证手续是确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但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或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无效的,法院应予受理。 问: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答:诉讼解除收养关系,是指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在财产其他问题上有争议,诉请法院判决。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的收养关系可以通过诉讼解除: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双方又不能达成协议的。 问: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收养人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法院是否受理? 答:不予受理。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因此,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收养人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问: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否受理? 答:不予受理。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问题,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送养人和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候,双方不能够协商解除,那么他们就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除。而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相关事项,比如证据材料,法院管辖地等。 (责任编辑:汤先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于1995年8月4日由劳动部颁布执行。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时需要注意几个事项:1、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时限。批准逮捕外籍.无国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期限由二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有时需要三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一般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实际案件时间,被刑事拘留的一般不超过3天,未被刑事拘留的一般不超过7天。审查批准逮捕外国籍.无国籍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通知有关侦查机关依法改变强制措施。2、涉外刑事疑难案件的审查逮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或涉及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政治。外交关系案件,以及适用法律上确实存在困难的案件,认为有必要逮捕,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书面请求。与案件文件一起向省级人民检察院报告审查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审查,征求外交部意见后决定。对决定批准逮捕的,书面批准通知层报告的人民检察院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侦查机关执行。3、一般涉外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逮捕。涉嫌其它犯罪的案件,经市.分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提出书面请示,连同案卷材料一并呈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在审中应主动征求外事部门意见。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应批复市.分检察院,由市.分检察院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侦查机关执行。4、对涉外共同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外国籍。无国籍共同犯罪案件应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不同程序处理:(1)嫌疑犯均为外国人案件,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认为无需批准逮捕,可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涉案犯罪人全部为外地人的案件,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批后,认为对其中至少一人需要批准逮捕的,应对全案犯罪嫌疑人各自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批决定。(3)涉案嫌疑人中一部分为外地人的案件,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取保候审后认为外地人需要批准逮捕的,也应对全案嫌疑人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决定。(4)嫌疑犯中的一部分是外国人的事件,分为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认为中国市民需要批准逮捕,但外国人不需要批准逮捕,可以直接作出对外国人不批准逮捕和对中国市民批准逮捕的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1,044人已浏览
367人已浏览
6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