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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如果是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的话,一般来说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答复的,经...
经复议的案件,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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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行政复议撤销如何撤销,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撤回复议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有申请人申请才能撤回; (二)申请人必须是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即使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改变或者撤销了原来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只有申请人愿意接受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才可认定为撤回。如果申请人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要求赔偿的,行政复议应当继续进行; (三)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 (四)申请人必须说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是规避法律,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不能是因受到被申请人的胁迫。
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办法(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对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规则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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