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答复的,经负责人批准并通知申请人,可以延长答复期间。被申...
通过行政复议程序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规定》实施效果的有效保障。找律师网解释根据本文第一部分数据统计分析,2004年-2010年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印发行政复议诉讼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1.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公开情形,确系申请人自身之生产、生活和科研特殊需要的,一般应予公开。 2.一事一申请的原则。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 3.“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原则。条例第十七条。
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整个行政复议活动的最后环节,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复议机关对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复议决定书中能得到最终体现。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因此,作为复议机关的复议工作人员除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外,还要认真地撰写好行政复议决定书。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提几点粗浅的看法,以示探讨与交流。
现在这个拆迁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具体来说是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政府没有公布补偿标准是不合法的。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但有时公布的标准不合法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首先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不要签订补偿协议。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