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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被辞退的维权是,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
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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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怀孕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与公司协商,做好自己的工作。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要及时提交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首先,有必要了解国家法律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法律规定。法规如下:《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不得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的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怀孕期间禁忌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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