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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后是否可以入职同集团的其他子公司,取决于用人单位的人事制度,劳动者需要和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表达想入职的意愿,经用人单...
劳动者辞职的,原来的公司不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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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是无关的: 1、当事人是不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的前提下,在已经就业的前提下,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而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2、而当事人是先生育该子女,再应聘的,只要专业技能等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单位愿意招用当事人担任该岗位的,即可入职;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具体用人单位的责人(如:人力资源部门等),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离职后,员工有权重新加入该企业工作,且无需再次设定试用期。若员工选择再次入职,则需签署正式书面劳动合同,最晚签订时间应为自新员工开始工作的第一天算起的一个月内。如果雇主在员工开始工作的一个月后仍未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其每月支付双倍薪酬作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已订立劳动合同,则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按劳动法来讲,只有特殊工种可以签订这种行业限制合同的,比如技术岗位,研究岗位,这些岗位,就算没有按合同走,也只是赔付公司的部分钱,比如你这种情况的,就是培训费跟路费,你们去分公司、总公司学习,期间的餐补费,要按你内公司情况定,但不得乘机多要赔偿金的,原价多少,按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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