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拆除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除人员应提出补偿配置方案,报告房屋拆除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拆除。拆迁前,拆迁人必须就拆迁房屋的相关事项向公证机关保...
拆迁产权不明的房屋应当办理以下手续: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并向公证处办理被拆迁房屋相关事宜的证据保全,房屋拆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指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及其归属尚不确定。此外,这种房屋在拆迁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所有权人尚未确定。其房屋拆迁应按以下方法处理:1、首先拆迁人提出房屋拆迁补偿配置方案。由于产权没有确定,或者不知道房主是谁,拆迁人无法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了房屋拆迁补偿配置协议。房屋拆迁有很强的时限性,直接影响城市建设的进行,拆迁人在所有权人明确之前不得签订协,进行拆迁。只好由拆迁人单方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2、拆迁人将提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只是拆迁人单方面提出的补偿配置方案,只体现了一方的意愿,为了保障房屋所有权明确后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职权审查拆迁人的补偿配置方案是否合法,合理,保障拆迁的合法权益。3、拆迁前,拆迁人必须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为了避免房屋拆迁后,房屋产权人与拆迁人发生争议,难以收集证据,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在拆迁前,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包括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产权仍未明确的),或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答复的,经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由拆迁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后先行拆迁。补偿款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并将被拆迁房屋的有关证明文件交区、县国土房管局保存。 现在大家的契约精神都十分深入,如果没有按照拆迁协议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话,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以上内容就是ask.com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工厂拆迁协议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