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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区别。实际上规范称呼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规定的“赠与合同”中的一种,赠与标的为房屋产权(含土地使用权)。具有相同的法律效...
没有区别。实际上规范称呼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规定的“赠与合同”中的一种,赠与标的为房屋产权(含土地使用权)。具有相同的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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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解答是: 有区别,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面的书面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人拒绝接受,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赠与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经双方签字,即发生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如上所述
赠与合同是双方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房屋赠与合同 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下字第号。 二、房屋性质系购买所得商品房。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五、本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证换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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