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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业主自治小组属于非正式的物业管理主体;但是业主大会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大会决议中明确业主自治小组的产生办法和职责义务,...
业主自治小组成立条件具体来说都有哪些条件?小区规模小。人数少,总面积不大。这样的小区物业进场会亏本,适合业主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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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小区需要成立业委会。业委会代表小区大多数业主对小区的物业,公共设施,小区收入支出,管辖范围,水电气邮,业主资料等各项工作进行整理和资料交接。 2、召开业主大会,并且需要大多数业主的书面同意才能实施。小区的第一任物管一般是代表开发商的意志和利益,或者由开发商指定的物管,实行的是临时的物业管理条例。所以,成立业委会,并换掉第一任物管压力巨大。 3、寻找具备法律主体的企业或者个人来经营小区,小区业委会不是一个企业或者公司,它是一个民间团体组织,不具备法律主体。小区的物业管理需要有法律主体的企业或者个人来经营。 4、对物管及下属单位的聘用需让有法律主体的人或者企业来进行。如聘用清洁公司,园林绿化公司,保安公司,水电维护,电梯维护,前台服务人员
居民委员会成员也是不享有薪金待遇的,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享有生活补助费,而无薪金报酬。 业主委员会委员没有薪金但是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者补助或者补贴。
(一)小区中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己的组织,不属于基层自治组织,不享有法人资格。 (二)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说白了,就是居民们组织起来管理和监督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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