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关法院拍卖房产几折的情况,法院拍卖房产程序不像是中介交易房产那么简单,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不是一句话就能阐述明白的,所以在下面的知识里面...
通常是一次。 如数量多的,可分批,或先整体后分拆拍卖。 如流拍的,可降价再拍卖,可流拍两次,降两次价再拍卖。共三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法院拍卖三次拍卖的处理如下:三次拍卖后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格将拍卖的房屋折价偿还给债权人;再次出售时,价格可以酌情降低,但每次降低的金额不得超过之前保留价格的20%;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法院应当出售房屋,但仍不接受抵债的,法院可以解除查封、冻结,将房屋退还给执行人。
法院拍卖三次后变卖,处理步骤如下: 1、抵债。法院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交给申请执行人用以抵债。抵债需要债权人同意抵债才行; 2、变卖。法院将在第三次拍卖结束后出“变卖公告”,变卖的价格还是第三次拍卖中的保留价; 3、流拍的费用需要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承担企业欠员工工资和借款、银行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法院拍卖房产三次流程是什么 因此,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能选择以房抵债,否则法院对抵押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冻结,并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购买法院拍卖房有何利弊 关于“利”的分析 可以避开限购令,对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现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政策规定,是否也按照限购令执行。因此,我们说目前还是一个“灰色地带”。但在实际执行中,房屋竞得人必须拿着法院出具的房产权属变更司法裁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书及身份证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产主管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规避部分税种,一般来说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出具了法院的协助执行书后,通过法院拍卖所得房屋只需缴纳契税,不需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但目前这种操作方式尚存一定争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8人已浏览
2,300人已浏览
1,281人已浏览
9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