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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
依据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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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不得超出4个月、康复期间)薪水按原待遇发放:以兼顾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为基数.有什么不明白的.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之和的准则为;5; 4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八级不得超出18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限定.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部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不辞工的话;2。 (2)如果选择辞工不干了的话,还能够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工伤赔偿.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按由工伤工人所在地准则发放,但计量七级伤残的剩余月数最多不得超出24个月,按工伤工人距法定退休年纪的剩余月数计量,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贴金的同时,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薪水。 6,九级不得超出8个月,能够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询问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 5、护理费:住院天数×x元/天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9、工伤复发的治疗费:实际发生 10、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
滁州市工伤工人判定为十级伤残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限定,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花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事项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准则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限定的准则支付住院伙食补贴费; 3、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花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限定准则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借口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薪水一次性伤残补贴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本领判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安徽省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5个月。用人单位无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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