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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常见,一般在处理时,有两种方式: 1、在前期人力资源招聘时与相关应聘人员协商入职后,当月如果工作日不足多长时间,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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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的要求,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期间工资按平时标准发放。其次,2月2日以上的延迟复工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工人被隔离或确诊而无法正常到岗参加劳动。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精神,非因被隔离或被诊断不能按时到岗的员工与企业协商处理工资问题;因隔离不能按时到岗的员工工资正常发放;被诊断接受治疗的员工工资按医疗期标准发放;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因疫情不能按时复工。上述意见还指出,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处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被诊断接受治疗的员工工工工资按照医疗期标准发放;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因疫情不能按时复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疫情预防管理期间,企业停止在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工资支付周期的,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疫情待岗期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上班支付生活费。在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各地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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