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公司不承担交通事故诉讼费。 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
在民事诉讼规则中,民事诉讼的费用最终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的。而在交通事故的诉讼中,保险公司常常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 一、保险公司有承担诉讼费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对方起诉的话,是保险公司替我打官司吗?我现在很怀疑她实际误工情况,擦破点皮居然说自己在家躺了一个月,病假单水分很大,有办法追查吗?而且她好像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了,保险公司会赔误工费吗?她个体户开不出工资条,如果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搞来个假的工资条,怎么戳穿她?如果对方一直不肯去交警大队调解销案,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1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