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国税局可以查询土地出让合同的事情,要看出让土地应该缴纳的税款是否已经缴纳,如果没有缴纳相应的税款,国税局作为公权机关有权查看相关的土地出...
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绿色幼苗费。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补按农业人口数量计算,前三年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您前面说是土地在开发商用地红线范围内,后面又提到国土房管证,情况不大明了详细。我只能就一般的法律规定给您做答。如果没开发商有跟你商议,并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此时房屋或者土地的产权仍然归属于你。因此,国土部门是无法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的。自然,开发商也无法申请到国土证、规划许可证。如果其中发生违反前述法律程序的事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同时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质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般地区的土地补偿能达到七八万一亩,地段越好补偿越高,进行商业开发的项目补偿会更高;如果当地制定的补偿不合理或者是偏低,建议不要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带资料直接来律所面谈,为你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争取合理补偿,保障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