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案件仍未处理

2024-12-07
在公安机关未能及时展开调查工作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检察院提出投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在处理应予立案侦查的案件时未尽其责,或者被害人主张公安机关未能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展开行动时,检察院有权向公安机关要求对不予立案做出解释。 公安机关应当对已立案的刑事案件依法开展侦查工作,收集以及调阅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在完成侦查任务后,公安机关应对有证据证实存在犯罪行为的案件进行预审,并对所收集、调阅的证据材料进行核实确认。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报告或举报。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对于所有的报告、控告、举报都应当予以受理。对于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将其移交至相应的主管机关处理,同时告知报告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虽不属自身管辖但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应当先行采取紧急措施,随后再将相关事宜移交给主管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5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