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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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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了解的是有根据的,下面我就给你一段与你的这个问题直接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原文:(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中的第三条,你也可以在网上查找看看)。三、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这就是你所需要掌握的法律依据。如果再要说有好办法,最直接的那就是想办法让他嘴软与手短。祝你事情办得顺利,愿为人民服务者,都能守法办事,为人民办好事,但愿这样的期望不是一种奢望!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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