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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
酒后驾车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但会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然后追偿。保险公司的赔偿是合法的,不违法的。事故认定书上写着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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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中,第二款: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交强险条例》第21条第二款规定“……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该条规定交强险免责事由仅包含“受害人故意”一项,未包括醉酒肇事。 《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追偿。同时还规定,醉酒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保险公司往往混淆了垫付与赔付的概念。第22条明确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人身伤亡事故,只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而非免责权,并未规定醉酒驾驶情况发生死亡伤残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免赔。 实际操作中:酒驾肇事交强险赔偿,商业险拒赔,但是交强险是先赔付再追偿。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是会赔的,但是如果达到醉酒的程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或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是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酒后驾驶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原因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即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驾驶员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有权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向受害者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还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商业保险能否得到索赔?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酒后驾驶是世界各国典型的违法行为。我国《交强险条例》和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其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由于强制保险是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最低保障,法律在这方面强制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对于商业保险来说,更注重市场调整和保险双方的合同约定,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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