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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役的刑期从刑事判决生效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之前,犯罪分子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拘役的上限是六个月,下限是一个月,被...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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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留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 2、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1、拘役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 2、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对于拘役两个月是60天其实不是按天算的,因为每个月有30天的、有31天的,例如5月1日被羁押,2个月的话,就是6月30日期满释放,所以拘役两个月,可能关押60天,也可能多于60天,要看是哪天开始关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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