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一方有以下重大过错情形,并且双方因为该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没有办法请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只要一方有以下重大过错情形,并且双方因为该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没有办法请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