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
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要情况是:行为人重婚;行为人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征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为该方当事人无过错的,而另一方当事人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的;有家庭暴力的;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的过错行为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