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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
1、如果“确权面积”也就是“合同约定面积”和“产权登记面积”产生差异时,购房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就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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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一个误差值是3%,简单地说就是实际房屋超出的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的比值,如果在3%以内,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超出面积的价格,房屋归业主所有;如果超过3%,超过的部分,业主不需要再交任何购房款,房屋也是归业主所有。最简单的道理,就是如果开发商随意增加房屋面积,然后让业主交钱,那就是强迫交易了。如果你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将超过3%的部分无偿支付给你。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如买受人不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实际面积超过约定面积,如果开发商与买受人在合同中有约定的解决办法的,就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解决办法的,才适用上述规定。 而你们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双方最终以房管局产权测绘面积,多退少补”,因此,您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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