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营者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营者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以及为解决争议误工的,经营者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标准参照省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区)以上的消费者协会实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制度,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由地方财政、有关行政部门给予资助;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自愿给予支持。
带料加工及修配业的经营者应当在给消费者的取货凭证上写明材料名称、数量、加工、修配费用以及消费者提出的规格、款式、质量等要求和取货日期。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经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8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3,565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