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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户主不一定是房主、与房产无关,所以购房合同上的写谁的名字与户主是无直接关系的。 2、购房合同是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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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投靠,必须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2、在房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户内的成员(包括配偶),也不能办理户口投靠(没有被投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针对无民事能力的人,配偶可以作为法定监护人,法律上是允许的。 1,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才有监护人一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配偶是作为第一顺位的监护人。 3,向当地的有资格的精神疾病鉴定医院或者司法机构提请鉴定即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监护的问题。 如果配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为其监护人。如果离婚,当然不再是法定监护人。此时,由其他有权监护的人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不存在没有法定监护人! 其他有权监护的人有: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且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女主在男主生病期间,甚至没有自助能力期间,应当依法承担起监护的权利,从而让另一方的生活相对变好,尽可能在以后的生活中渐渐恢复民事能力,从而女主才可以不进行监护,监护权利在于职责和义务的共同承担,共同生活过的人就相当于亲人一样。
配偶是户主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办理,否则应由当事人本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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