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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符合收购人的条件就可以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为法人: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
强制公司收购退出股东的股份还涉及到收购价格这一重要问题,价格偏低会损害退出股东的利益,价格偏高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如何确定收购价格成为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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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要约收购是投资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或投票权达到法定比例,或者在持有一定比例之后,一定期间内又增持一定的比例,依法律规定必须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法律制度。只要达到两个条件即可发起强制要约收购:1、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2、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建立在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的基础上)。
公司的股份是不存在强制收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适用的是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由公司股东自行决定是否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经常常发生的一类纠纷就是房屋买卖的双方主体不合法或者不合格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种: 1、卖房者主体是不合法或者不合格的。所谓的卖房者不合法或者不合格是包括这样几层含义的: (1)卖房者是没有权的,将租赁、借用、代管、占用或者他人委托办理房产证相关证件的他人的房屋以自己为名出卖的。还有的人是伪造的房证,指鹿为马,谎称是对这个房屋有权,意欲卖给他人,用来达到骗取定金或者购房款的目的,这种情况未达目的的是诈骗未遂;达到目的,数额较大的将会构成诈骗罪,不应该用合同纠纷来审理,应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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