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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2、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
试用期间就应该签订合同,没签合同就已经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试用期一个月后,每个月要求支付俩倍工资,并且,在单位无法举证你确实不适合该岗位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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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无需任何理由。 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的规定,解除与试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具备录用条件。否则解聘决定无效。所谓试用期必须是劳动合同约定了的,才有可能存在试用期。 如果与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按照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解决劳动关系。 如果是单位要求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若单位没有支付,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求单位再加付50%的补偿金,这样实际上是1.5个月的工资了。 若单位支付的加班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加班费应当是平时工资的1.5倍,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加班费,按照规定,还可以要求加付所克扣加班费25%的补偿金。
不满一个月没补偿,按实际工作日结算工资就可以入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才有双倍工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2)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用工超过一个月的,超过几天的,可以按天计发双倍工资。(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十九条第四款)。”用人单位应按转正后工资补齐差额。用人单位应从用工之日起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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