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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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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如果没有异议,应当及时向协商双方送达审查意见书,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如果规定期限内协商双方未收到审查意见书,视为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审查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协商双方的名称、地址;(二)收到时间;(三)审查意见和理由;(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工资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注明修改意见,并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审查意见通知协商双方,工资集体合同不能生效。协商双方应当就修改意见及时协商,对审查意见无异议的,应当经协商一致后修改工资集体合同,并重新报送审查;一方或者双方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合同的有效期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一般的都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商议,除房屋租赁的期限为20年,其他未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1、合同有效期的时间应该由合同的当事人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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