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上诉案件的审理,从基本过程来看,与第一审案件的审理大致相同,一般要经过审理前的准备和开庭审理等诉讼阶段,其中开庭审理又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案件后,就应当组成合议庭,并确定审判长,开始第二审程序的准备工作。合议庭在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中,应当审查当事人提起上诉是否具备行使上诉权的必要条件。如有欠缺,能补正的应通知其补正。对超过上诉期限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应作出裁定驳回上诉。对符合上诉要件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必须认真查阅一审案卷。通过调查研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向他们了解案件事实,核对证据,以便依法做出正确的裁判。二、开庭审理。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原则上应开庭审理,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第一审普通程序基本相同。三、不开庭审理。二审法院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迳行判决、裁定。但是,迳行裁决不等于书面审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可以适用迳行判决、裁定的案件包括:第一,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第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第三,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第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第二审与第一审审理的是同一诉讼案件,诉讼当事人没有改变,只是称谓发生了变化。当事人双方的诉讼主张与第一审也有密切联系,上诉人不仅要求撤销或者变更第一审裁判,而且要求第二审确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审是第二审的基础,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行政诉讼的二审应当组成合议庭。但是,如果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实行全面审理原则,应当对原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法院审理第二审行政案件,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法院批准。高级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法院批准。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271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